(一)什么是母婴三病消除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简称“母婴三病消除”),是指通过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及干预服务,最大限度减少这三种疾病通过母婴途径传播给儿童,最终实现儿童零新发感染的目标。这是妇幼健康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儿童健康出生的重要举措。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消除艾滋病和梅毒母婴传播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球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作为公共卫生问题。我国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议,大力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消除”不是说完全没有病例,而是指将母婴传播率降到非常低的水平,不再成为公共卫生问题。具体来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要降到5%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要降到50/10万活产儿以下,就可以认为达到了消除标准。
(二)传播途径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均可通过母婴途径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可发生在妊娠期间、分娩过程中和哺乳期间。梅毒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导致先天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分娩过程中,也可发生在宫内和产后。如果不采取干预措施,三种疾病的母婴传播概率都比较高,但通过规范干预,传播风险可大幅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如果不采取干预措施,艾滋病母婴传播率约为15%~45%。其中,妊娠期宫内传播约占1/3,分娩过程中传播约占2/3,产后母乳喂养也可传播。通过规范的抗病毒药物干预、安全助产和人工喂养,可以将传播率降到5%以下,甚至低于2%。
梅毒母婴传播:患梅毒的孕妇,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妊娠任何阶段都可以发生母婴传播。如果不治疗,一期和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播率接近100%,早期潜伏梅毒约为40%,晚期潜伏梅毒约为10%。先天梅毒可导致流产、死胎、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和新生儿死亡。
乙肝母婴传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妇,如果不采取干预措施,乙肝e抗原阳性者所生婴儿感染率高达90%,很多会成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分娩过程中,胎儿接触母亲的血液和体液而感染。宫内感染约占10%左右。产后也可能通过密切生活接触传播。
(三)干预措施
预防母婴三病传播的核心措施是:所有孕产妇在孕期尽早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筛查发现阳性者,及时提供规范的干预治疗。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应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采用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梅毒感染孕产妇应规范使用青霉素治疗。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接种乙肝疫苗。艾滋病母婴阻断措施:感染艾滋病的孕妇应尽早启动抗病毒治疗,终身服药。所生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抗病毒药物,连续服用4~6周。采用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所生儿童在不同时间点进行艾滋病检测,判断是否感染。
梅毒母婴阻断措施:发现梅毒感染的孕妇,应立即给予规范的青霉素治疗。治疗越早,阻断效果越好。孕早期治疗可以预防胎儿感染,孕晚期治疗也可以治疗已经感染的胎儿。所生新生儿要进行随访和检测,必要时给予预防性治疗。
乙肝母婴阻断措施: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最好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之后按程序接种第2、3针乙肝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1~2个月检测乙肝表面抗体和表面抗原,判断阻断效果。通过这些措施,乙肝母婴阻断率可达95%以上。
(四)服务内容与流程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筛查服务。孕期首次产检时即进行筛查,筛查阳性者转介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和干预。所生儿童按照要求进行随访和检测,确认是否感染。通过全程跟踪管理,实现对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全程关怀服务,有效降低母婴传播率。服务流程:第一步,孕早期首次产检时,孕产妇接受艾滋病抗体、梅毒血清学试验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筛查费用免费。第二步,筛查阳性者,及时转介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第三步,感染孕产妇在孕期接受规范的治疗和干预,定期随访。第四步,住院分娩时,提供安全助产服务,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的机会。第五步,所生新生儿出生后及时接受预防性干预(抗病毒药物、乙肝免疫球蛋白+乙肝疫苗等)。第六步,儿童定期随访和检测,确认是否感染。第七步,对感染儿童及时提供治疗和关怀服务。
国家对预防母婴三病传播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中西部地区提供资金支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密切配合,形成了完善的服务网络。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已显著下降,儿童新发感染人数大幅减少。
预防母婴三病传播,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每一位准妈妈都应该主动接受筛查,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宝宝负责。让我们共同努力,实现儿童零新发感染的美好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