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艾滋病职业暴露?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中,意外接触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患者的血液、体液,或被污染的针头、锐器刺伤,从而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职业暴露也包括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如警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羁押或劳教机构、戒毒所和殡葬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皮肤、粘膜或者刺破皮肤等情况。
HIV职业暴露常见于哪些情况?
1.医务人员因为诊断、治疗或护理病人,接触并暴露于艾滋病传染源的机会较多。以下是常见的情况:
(1).外科或妇产科医生在给艾滋病感染者或艾滋病人做手术时,被手术刀割伤或被缝合针刺伤;
(2).口腔医生在给艾滋病感染者或艾滋病人拔牙或镶牙时,被病人的牙齿刮伤或被医疗器具损伤;
(3).护理人员在给艾滋病感染者或艾滋病人抽血、注射时,被针头刺伤;或其伤口接触到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含血体液等;
(4).血库或化验室的工作人员被带有艾滋病病毒的针头或玻璃损伤;或有伤口的部位接触到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含血体液;
(5).血液透析人员的伤口接触到艾滋病感染者或艾滋病人的血液、含血体液;
2.警察、监狱管理人员在抓捕、管理艾滋病嫌犯过程中,被艾滋病嫌犯的血液、体液污染破损的皮肤、黏膜等。
HIV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置??
1.发生HIV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对伤口进行以下处置:
(1).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挤压伤口要从伤口近心端向远心端方向,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不少于5分钟。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2.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在其安排下配合当地职业暴露处置机构进行感染危险性评估、服药(必要时)、随访检测和感染调查等工作。
3.经评估需要服用暴露后预防用药的,应尽早(尽可能在 2小时内)进行预防性用药,最好在 24小时内,但不超过 72小时,连续服用 28天。
4.HIV职业暴露人员,无论是否服药,都应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 HIV 抗体进行检测;如果到第6个月或1年仍为HIV抗体阴性,可以排除HIV职业暴露感染。
HIV职业暴露的预防?
1. 标准预防原则:
医务人员预防HIV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 人民警察在可能接触工作对象(特别是已知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时,可以参照上述做法采取防护措施。
【责任编辑:阿卜杜米吉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