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捷感染者异地领药新举措
因疫情原因感染者被滞留在疫情流行地区或者治疗机构所在地是风险区不便返诊情况,各定点治疗机构,简化、优化领药流程,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当不能按时复诊或领药时,提前与正在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原治疗机构”)联系,说明滞留情况及理由,首先考虑由原治疗机构寄药。
第二步:如原治疗机构无法寄药时,可以考虑在滞留地抗病毒治疗机构借药。为便捷特殊时期临时异地借药手续,减轻办理纸质版借药函的负担,可先由感染者向原治疗机构提出异地借药申请,原治疗机构与滞留地治疗机构经协商同意借药后,通过“全民健保信息系统-抗病毒治疗模块”进行临时异地借药。具体流程为:先由原治疗机构在信息系统发起转诊申请,滞留地所在治疗机构(或县区)审核通过,转诊即告完成,不需要省级审核确认。借药机构治疗医生可根据系统显示的最近治疗方案,原则上发放1个月药物(具体发药量可根据疫情形势酌情1-3个月),并在系统随访表中填报药物发放情况。此类属于特殊需求转入用于临时借药,领药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借药机构在系统中将感染者转诊回原治疗机构,原治疗机构务必接收并负责后续治疗服务。利用信息系统转诊者,不需要办理纸质版借药函。